條款及細則

請閣下細閱本協議, 其中的條款及條件適用於使用我們的網站, 使用我們的網上或手機應用程式及/或使用我們的產品及/或服務。閣下進入我們的網站, 使用我們的服務, 採購我們的產品及/或使用我們的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 即表示閣下同意該等條款及條件(「本協議」)及同意受其約束。此外, 閣下同意向我們提供的所有資料皆屬準確及正確, 且至今仍屬準確及正確, 以及閣下向我們提供的資料出現任何變動時, 即時通知我們有關變動。閣下同意我們根據本身的私隱政策使用閣下的資料, 並保證閣下在法律上可以本身名義或代表服務的受益人向我們採購服務。

1. 本協議的訂約方

1.1 本協議由智存易有限公司(「智存易」、「本公司」或「我們」)與閣下, 即客戶(「客戶」或「閣下」)訂立。 為免有任何爭議, 客戶包括瀏覽我們的網站的任何訪客, 使用我們的網站的人士及使用我們的服務的客戶。

2. 註冊及帳戶

2.1 新客戶可免費註冊

2.2 為使用我們的服務, 閣下必須在我們的網站登記及開設帳戶。閣下須根據我們的私隱政策條款, 確保閣下提供的資料屬完整準確,而且閣下會於更改任何資料時提交最新資料。閣下須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入資料(包括閣下的資料及密碼).並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他人不能取用閣下的帳戶及服務。此外, 閣下必須確保自己提交有效及新近的電郵地址, 個人資料或聯絡資料。

2.3 閣下於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我們提供的服務轉授或轉售予他人, 且在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 不得出於任何理由而以任何方式代表我們行事。

3. 貨物儲存

3.1 閣下保證,在本協議整個有效期內,委託給本公司的所有貨物仍然屬於閣下財產,或貨物擁有人明確允許並授權閣下根據本協定使用本公司服務。

3.2 所有智存易的貨箱仍舊是智存易的財產。

3.3 智存易不保證本公司所使用的儲存設施、地點及方式是適合任何特定的貨物。

3.4 於在本公司儲存的貨物,每個貨箱或每件貨品不得超過25公斤。閣下負責仔細對所有貨物進行包裝,並使用保護性包裝紙或墊料對貨物進行保護及於我們的箱上自設密碼。

3.5 閣下需遵守本公司的最低用量政策最少儲存一個儲物箱/物品。

3.6 儲存的貨物不得包括、違禁、非法或易腐物品或贓物。其他違禁貨物包括但不限於:

  • 3.6.1 化學品、毒品、藥物、任何類型的危險或有毒材料;
  • 3.6.2 食物或任何類型的易碎物品;
  • 3.6.3 易燃物、槍械、武器或任何類型的易爆物品;
  • 3.6.4 釋放任何臭味或煙氣的物品;
  • 3.6.5 植物、生物(無論是活物還是死物);
  • 3.6.6 液體或壓縮氣;
  • 3.6.7 非法藥物、仿制品、贓物或任何類型的非法物品;
  • 3.6.8 任何貨幣、債券或證券;
  • 3.6.9 珠寶、古董、精細工藝品、精裝酒、貴重金屬或任何高價值物品;
  • 3.6.10 個人財物會導致違反任何法律或任何政府機構的規章制度;
  • 3.6.11 任何物品本公司認為會危害人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
  • 3.6.12 任何類型的電器。

3.7 本公司不建議閣下將任何正本個人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護照、駕駛執照、身份證等)或任何含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生日期或銀行戶口號碼)的文件存入儲物箱。請緊記不要儲存任何可被他人竊取身份或有急切需要的文件。在執行本協議時,閣下明白並同意如貴方儲存任何含有個人資料的文件或物品,閣下將放棄所有因儲存以上文件或物品所引起追究智存易的權利。

3.8 即使閣下的儲物箱或物品已經包裝妥當,儲物箱或物品會在運送途中移動或受擠壓。因此請不要儲存任何易碎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玻璃器皿、陶瓷、相架、燈泡、樂器、收藏品等)。在執行本協議時,閣下明白並同意一旦閣下儲存該等易碎物品,閣下將放棄所有以上物品損壞所引起追究智存易的權利。

3.9 智存易採用商業上合理的方法維持儲存倉庫內的溫度和濕度。本公司採用商業上合理的方法防止霉菌在貴方的物品上生長。不過本公司不能保證閣下的財產不會滋生霉菌。在執行本協議時,閣下明白並同意智存易不會承擔一切因霉菌在貴方的物品上自然生長而衍生的責任。

3.10 在以下情況下,本公司或代表智存易的任何主體(人士、機構、團體)可隨時打開閣下的儲存貨箱或貨品,對閣下的貨物進行檢驗,而無需向閣下發出通知:

  • 3.10.1 智存易智寶存合理認為相關貨箱或貨品可能含有第3.6條中規定的任何貨物;
  • 3.10.2 警方、消防服務、政府當局或法院判令要求本公司進行檢查;或
  • 3.10.3 其他得到智存易管理層斟酌處理的情況

3.11 本公司在第3.10條所述的任何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相關成本或損失應由貴方承擔。

3.12 若本公司合理認為儲存或繼續儲存相關貨物會對任何人士、儲存設施或儲存設施中的任何其他貨物構成安全風險,則智存易可拒絕儲存任何貨物或將任何貨物退還給閣下。

3.13 出於安全考慮,嚴禁進入本公司儲存設施或進入本公司分包商或代理商的儲存設施。

4. 運送及收取

4.1 閣下需要確保本公司或其承運人有合理許可權進入閣下場地並提供有停車設施,以便本公司向閣下進行遞送。閣下負責確保將貨物放置在易於進入的第一層或通過電梯容易到達的範圍內,等待取貨。若遞送過程中需要本公司員工搬運物品上下樓梯,將就此類服務收取額外費用,閣下需負責提前瞭解相關費用。

4.2 閣下應確保已將貨物安全裝入貨箱或已妥善作好其他運輸準備工作,以便貨物不會通過潮氣擴散、蔓延、洩露、煙氣或物質溢出或通過其他形式對智存易的財產、雇員、代理、承包商或其他貨物造成損害或傷害,或可能造成損害或傷害。

4.3 若在遞送過程中貨物或閣下財產出現任何損害,則閣下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告知智存易。若未滿足條件,本公司保留拒絕閣下索賠的權利。

4.4 需要遞送服務時,閣下應進行預約,且閣下需負責確保閣下或閣下授權人在指定的時間內前往閣下提供的貨箱和/或貨物的接收地址。若對訂單進行任何變更,閣下應在遞送前一天下午五點前告知智存易。

  • 4.4.1 從閣下預定時間前一天下午五點後修改或取消預約,將收取500港幣的費用。
  • 4.4.2 若有關人員未在遞送預定時間到場,則將視為遞送失敗並收取500港幣的費用。

4.5 本公司不就任何取消或遞送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遞送資源配置不當、計畫衝突、任何不利天氣條件、惡劣天氣預警、交通條件、本公司控制範圍之內或之外的任何事件或由不可抗力(遵守第11條中列出的其他條款和規定)導致的任何事件。

4.6 本公司可酌情決定拒收不符合第3.6條規定的任何貨箱或貨品。若由此導致遞送失敗,閣下將負責支付500港幣的遞送失敗費用。

4.7 提供給閣下的貨箱僅用於包裝委託給本公司儲存的貨物。閣下需負責在最初預約本公司送交空箱之日後7日內,預約提取貨箱。本公司前去提取貨箱時,閣下必須退還先前送交給閣下的所有貨箱。

  • 4.7.1 若閣下保留空的存儲貨箱超過7天,智存易將向閣下收取費用,視同貨箱由我們存儲在智存易的儲存設施之中。
  • 4.7.2 若任何貨箱丟失,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每個貨箱500港元的費用。
  • 4.7.3 若閣下希望保留空的貨箱,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每個貨箱500港元的費用。
  • 4.7.4 若在本公司根據預約前去提取已包裝的貨箱時,閣下將未使用的空貨箱退還,且最終未在本公司儲存任何貨品或貨箱,本公司將向閣下收取500港元的取消費。

4.8 24小時內派送,收取或送回視乎本公司運送團隊情況而定。

4.9 智存易現時的派送、收取及送回儲物箱服務只限於有效的住宅單位或商業地址。零售商舖、工業大廈以及任何其他地址恕不接受,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4.10 西貢大網仔路以外、流浮山、元朗林村、龍鼓灘、大埔林村、大帽山、大欖、八仙嶺、馬灣及愉景灣不能於指定時間內派送;不派送的地區包括離島沙頭角禁區內、打鼓嶺、文錦渡、米埔、落馬洲禁區及羅湖 。愉景灣及東涌須另收橋費$50/單程。

5. 款項及收費

5.1 客戶須按照收費準則,依時繳付費用。

5.2 所有適用收費指預訂之時於網站列明的收費或於本協議列明在無法送達或其他情況下的收費。

5.3 本公司可酌情對所有適用費用進行變更並即時生效。

5.4 本公司可能會要求客戶輸入閣下信用卡資訊以使用本公司的服務。保存的閣下信用卡資料將用於自動繳付一切日後費用。

5.5 本公司接受Paypal或銀行轉賬付款形式付款。

  • 5.5.1 樓梯費用即場以現金形式收取,不設找續。

5.6 每個MyBox的租賃費將按月收取,由客戶儲物入倉的日期計起,租賃費用為每月(30日) 。惟客戶可在「我的帳戶」中查看當月帳單。

5.7 本公司將於每月月末透過電郵向客戶發出繳付費用通知。

5.8 收費將根據客戶的實際用量而定,而在首次預約MyBox時, 客戶的網上帳戶將會自己更新以供預約物流專員上門取回MyBox的時間。如客戶需物流專員於送達後的翌日即上門取回MyBox,則須自行致電公司的客戶服務熱線以作通知,惟公司仍保留最後安排的權利。

5.9 如客戶忘記MyBox的密碼,則須於至少1個工作天前致電客戶服務熱線,公司將派遣專員上門協助,惟客戶須支付上門剪鎖費用:200 港元/鎖+$200行政費。

5.10 如客人須公司代為處理MyBox內的物件,則須在服務期到期前至少7個工作天以電郵形式委託公司的客戶服務專員,公司可代為免費處理。如客戶忘記儲存在公司的MyBox密碼,則須支付200 港元/鎖的開鎖費用予本公司,方才代為處理。

5.11 月費

MyBox 港元$49/箱

運送及手續費

空箱派送 免費
收取儲物箱費 免費
取回儲物箱的費用
(10個以下; 其後每個港元$20)
港元$88
隨後收取空箱的費用 港元$88
樓梯費(每層)(空箱或滿箱) 港元$10/箱或物件
遺棄箱內物件處理費 港元$49/箱
上門剪鎖費 港元$200/鎖+港元$200行政費
開鎖費用 港元$200/鎖

錯失及留置費用和罰款

預約取消費 港元$500
預約沒有出現費 港元$500
遺失或損壞箱費 港元$500/箱
運費如不會使用儲存服務 港元$200
遲交帳單費用 港元$100
留置變賣/拍賣費 港元$750
拒付費 港元$200

5.12 除另述外,儲存期基本以月曆月份為單位。儲存期開始日為儲物正式入倉日期或預設之起租日,以較早之日期作準;倘具正式終止通知時,儲存期終止日為儲物正式出倉或預設之儲存期屆滿日,以較遲之日期作準。期滿後自動續期,直至客戶另行通知終止服務為止。客戶可於最短儲存期後隨時終止儲存服務,惟需要至少7 天前以書面郵件通知公司。

5.13 除另述外,儲物月費會於合約日期或預設之起租日開始起計,以較早之日期作準;倘具正式終止通知時,儲存期終止日為儲物正式出倉或預設之儲存期屆滿日,以較遲之日期作準。

5.14 客戶倘於最短儲存期內終止部份或全部儲物服務需補付剩餘儲存期之儲物費用,而已預繳之儲物費用無論有否優惠,概不獲發回。

5.15 除特殊情況外,公司將在每月月末於客戶「我的帳戶」中更新該月電子帳單(「帳單」)。客戶茲同意審閱從公司發出之每份帳單以查察是否有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並不限於偽造、冒簽、欺詐客戶或任何其他人仕未獲授權或疏忽,而引致之任何錯漏、不符、未經授權交易或入帳(「錯漏」)。客戶同意在帳單上,就客戶與公司之間之帳項敘述,將是帳單結餘之確實憑據。除非客戶在收到公司親自送交客戶之帳單之 30 天內或,如以郵遞形式送交則於公司寄出該帳單後之 30 天內,以書面將任何上述「錯漏」通知公司,否則客戶須受「帳單」約束,即客戶將被視為已同意放棄提出異議之任何權利或就該帳單向公司追討任何賠償。另,公司將會在每個月的月末向客戶電郵通知,電郵發出後5天電話通知。

6. 保險

6.1 智存易直接從第三方保險公司購買保險。我們保單僅涉及火災、水災、盜竊、設備失靈、其他客戶儲物箱、任何外在而非預期因素和因寶易存疏忽引致的損失。

6.2 若因前述事件導致損失,智存易將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智存易將在收到保險公司的保險金後將保險賠款支付給閣下。若保險公司拒絕本公司理賠,智存易將不會就任何保險範圍向閣下承擔責任。

6.3 智存易將為含有貨物的每個貨箱和/或貨品投保,最高1000港元,保險範圍為:

  • 6.3.1 將貨箱和/或貨品運輸至智存易的儲存設施;
  • 6.3.2 將貨箱和/或貨品儲存於智存易的儲存設施;
  • 6.3.3 將貨箱和/或貨品送回至閣下指定的送回地址。

6.4 當閣下遭受損失,而接受了本公司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償付/賠償閣下損失,則閣下免除閣下保險公司對智存易及其代理所享有的損失代位求償權。

7 責任限制

7.1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均不會就本公司第6條所述保單範圍之外的任何貨物損壞或損失負責或承擔責任。

7.2 閣下確認本公司不知悉在我們儲存的貨物價值。閣下有責任為閣下貨物合理投保。

7.3 閣下確認並同意使用本公司網站及本公司任何服務時完全由閣下承擔風險。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就使用本公司網站或誤解網站內容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負責或承擔責任。

7.4 閣下負責對本公司歸還給閣下的任何物品進行檢查,確認是否丟失或毀壞。若閣下認為物品有丟失或毀壞,則需在配送後48小時內告知智寶存。本公司保留在進行保險理賠前對貨箱、貨品及貨物進行檢查並對任何聲稱的毀壞或損失進行拍照的權利。

7.5 閣下應負責確保對貨箱、貨品及貨物進行仔細妥善包裝及採用儲存時合理所需的充分保護措施。對於因包裝或保護措施不充分或不妥當、貨物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出現的變質、閣下決定存儲的物品的易碎性、任何貨物缺陷或出於法律原因進行的任何貨物沒收或扣押而產生的任何物品損失、配送錯誤及損壞,本公司一概不負責。

7.6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就每個儲物箱或貨物的責任總額(無論是否在保險理賠的情況下)不得超過:(i)損失或損壞的貨物成本;(ii)理賠之日貨物的當前重置成本;或(iii)最多1000港元保險保障範圍(根據上述第6條)。若進行理賠,我們有權要求提供貨物丟失或損壞的證據,以及相關貨物重置成本或原始成本的憑證。

7.7 若進行理賠,智存易應有權要求提供貨箱內物品和/或儲存貨物的成本價及當前重置成本的證據。

7.8 儘管有前述規定,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均不得影響或限制閣下任何法定權利。

8 終止

8.1 閣下可隨時請求歸還儲存在儲存貨箱中的閣下貨物並清償到期應付給本公司的任何結欠費用,從而終止本協議。

8.2 智存易可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協議,但應至少提前30天向客戶發出書面經電郵通知。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向客戶退還任何預付的月費並安排將閣下物品送還至客戶,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8.3 若出現以下情形,本公司可隨時向閣下發出書面經電郵通知,終止本協議,且即時生效:

  • 8.3.1 客戶未能在到期日支付任何到期款項,或
  • 8.3.2 客戶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

8.4 終止後,閣下必須確保與本公司聯繫,安排歸還閣下的貨箱、貨品及貨物,費用由閣下承擔,且必須在通知日後14日內安排歸還。若因任何原因在本協議終止後14日內,閣下未能安排歸還閣下物品,則我們可根據第5條規定處置相關物品。

9 知識產權

9.1 本公司保留對本網站及服務的各類知識產權的一切所有權,包括所有適用的版權、專利權、商標及其他產權,惟本公司在本網站中提述或與我們合作提供服務的第三方的相關知識產權除外。

9.2 我們允許以有限度, 非獨家, 不可轉授特許權及不可轉讓的形式使用有限度的內容作個人用途, 惟不可作商業用途。

10 私隱

10.1 本公司僅根據本公司的私隱政策使用閣下的個人資訊,本公司私隱政策可隨時在本網站上查閱。煩請抽時間閱讀私隱政策,因為其中包括了適用於閣下及閣下資訊處理方式的重要條款。

11 分包及轉讓

11.1 智存易可隨時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所有權利和義務分包、分派或轉讓至第三方或代理,且無需閣下同意。

11.2 明確禁止對閣下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進行分包、分派與、轉讓或再許可,無論是否為了獲取商業利益。

11.3 本協議應對閣下的私人代表及繼承人具有約束力。

12 不可抗力及惡劣天氣

12.1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提供服務或延遲提供服務,本公司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或對此負責。

12.2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外的任何不可預見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戰爭威脅、恐怖主義活動、罷工或其他工業行動、暴動、火災、風暴或任何其他自然災害、電訊網路故障、電力中斷、交通環境、道路封閉、意外或任何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

12.3 為免有任何爭議,當懸掛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或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也應視為作不可抗力事件。於此情況下,本公司將即時取消所有服務及派送服務。 並於改發較低警告信號及/或除下該等警告信號後, 於安全可行的情況下本公司會儘快恢復服務及派送。

12.4 若發生不可抗力,本公司將儘快與閣下聯絡,並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少對服務的影響。

13 賠償

13.1 對於因客戶的任何違約行為產生的所有索賠、責任、損害、成本、費用、損失及法律費用,客戶同意根據要求向本公司、本公司職員、代理、供應商及董事進行賠償、為其進行抗辯並使其不致因此而遭受損害。本條款同樣適用於因貴方使用本網站或服務,或閣下帳戶下任何其他主體使用本網站或服務而產生的任何其他責任。

14 通知

14.1 閣下向我們發出的任何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經電郵 info@mybox.com.hk 。

14.2 我們向閣下發出的任何通知必定以書面形式經電郵送達。 該等通知將送達閣下按照本條所示內容透過我們的網站向我們提供或以通知書形式另行向我們提供的電郵地址。

14.3 通知將被視作(i)(如為掛號郵件)於我們簽收掛號郵件之時;(ii)(如為郵件)於寄出通知之時起計48小時內;及(iii)於寄件人寄出電郵之時(而電郵寄件人並無收到表示指定收件人並無收到電郵訊息的電郵訊息)送達。

15 規管法律及語言

15.1 本協議及因本協議或本協議的或形式構成而產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受香港法律規管及按其詮釋。

15.2 若本協議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 一概以英文版本為准。

16 其他事項

16.1 本公司保留權利, 可不時修訂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 閣下每次向我們採購服務及/或產品之時, 閣下應有責任查看本協議條款和條件。。我們會一直將本協議的最新版本上載至https://www.mybox.com.hk以供閱覽。 閣下繼續使用本公司的服務, 即表示閣下繼續接受本協議的最新版本。若閣下不接受本協議的任何修訂, 可根據第8條規定終止本協議。

16.2 我們歡迎閣下隨時提出回饋意見。閣下可經電郵 info@mybox.com.hk將回饋意見送交予我們。閣下送交任何回饋意見, 即表示閣下同意及確認 MyBox對該等回饋意見及/或提議概無保密責任, 且可能將該等回饋意見及/或提議列於我們的網站或服務。

16.3 如有任何爭議,智寶存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6.4 閣下或智存易未能行使或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權利或條款不得構成放棄相關權利或條款。

16.5 若任何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或行政機關裁定本協議的任何條文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 則該等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的其他條文, 而本協議的其他條文將仍具十足效力及作用。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文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 但刪除條文部分文字後將為有效或可予強制執行, 則於作出合理必要修訂以使其生效及反映各訂約方意願的情況下, 有關條文將繼續適用。

16.6 各方均應對本協議雙方之間披露的任何一切資訊絕對保密。 本條將於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